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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聘用孟傭須知:

  • 有足夠經濟能力僱用傭工。一般來說,以每僱用一名傭工計算,僱主的家庭入息必須不少於每月15,000元,或僱主須擁有款額相若的資產,足以在整個合約期內僱用該名傭工;

  • 傭工與僱主必須簽訂指明的標準僱傭合約( ID 407 );

  • 傭工只可為僱主執行標準僱傭合約內所列的家務;

  • 傭工在香港特區逗留期間不得為他人從事僱傭工作;

  • 僱主須承諾給予傭工的薪金不少於香港特區政府公布的規定最低工資(現時為每月港幣4,210元)。如沒有膳食提供予傭工,經議訂的膳食津貼不得少於每月港幣995 元

  • 傭工必須在標準僱傭合約內列明的僱主住所工作和居住;

  • 僱主須為傭工提供合適和有合理私隱的住宿地方;

  • 僱主及傭工僱傭關係的真正目的並無疑問;

  • 僱主及傭工均無已知的不良記錄;以及

  • 僱主須為真正居港的香港居民。

 

 

 

         資料來源:香港入境事務處

辦工時間:

邦達僱傭中心職員在以下時間樂意為客人提供諮詢服務.

 

星期六和星期日:

09:00 AM - 05:00 PM

地址:

九龍深水埗長沙灣道206-210號德旺大廈1/FA室

bdmaids@gmail.com

電話/ Whatsapp:

+852 5564 7272
+852 6737 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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