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僱主責任:

由家傭的香港工作簽證生效日期起,僱主對家傭之擔保亦隨即生效。以下是一些要點,可讓僱主更清楚其本身之責任:

家傭保險

家傭到港後,僱主需盡快替其購買勞工保險。僱主需在外傭受聘期內提供免費醫療,包括支付診症、住院及牙科急診費用。香港政府雖然並無明文規定僱主須替家傭購買醫療保險,但我們也建議僱主可加添此項保障,以防萬一。

家傭薪酬

香港海外家傭的指定薪酬為每月HK$4,210,僱主需提供免費食宿。在任何情況下,僱主均不能隨意扣除外傭工資。僱主應跟家傭協定出糧日子,可以選擇以上工第一天計算,(例如家傭在2月15日上班,可於以後每月的16日出糧);或者以每月最尾一天計算。法例規定,不能超過協定日子後的7天。

 
家傭假期

僱主需安排每七天期間最少給予外傭一天休息日,不可要求或強逼外傭在休息日工作。另外,外傭可享有每年十二天的法定假日(1月1日、農曆年初一至年初三、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香港特區成立紀念日、中秋節翌日、重陽節、國慶、冬節或聖誕節),如法定假日適逢是外傭的休息日,僱主須於休息日翌日補假給外傭。當家傭為僱主工作滿十二個月後,便可享有有薪年假。

 
工作地點及範圍

在僱主辦理申請家傭手續時,已填寫了一份工作要求書(JOB OFFER),僱主有權要求家傭履行其確認之服務承諾。僱主需提供合適及有合理私隱的住宿地方予家傭(固定床位及少許儲物空間)。基本上,家傭的主要工作範圍只限於家中的家務打理。此外,家傭之工作地點該與僱傭合約的地址相同。

 
終止合約

當兩年合約即將屆滿時,僱主需預早跟家傭傾談續約問題,以及計算家傭應享有之假期,不要待她們的簽證最後限期才安排以上事宜。如續約,僱主需付家傭來回機票;如不續約,僱主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家傭,同時亦需付家傭返回原居地的機票。

 

如若僱主想解僱家傭,根據勞工法例,僱主需給一個月通知或一個月代通知金,亦要提供機票給家傭返回原居地及交通費。

 
回程機票

在任何情況下,僱主均需替家傭購買返回當地的回程機票,(包括﹕海外聘請/本地聘請/自選聘請/終止合約/完結合約)。對於續約家傭,僱主則需提供雙程機票給家傭(離港+到港)。此外,僱主需給予家傭每天HK$100津貼,作為離港車費及膳食津貼,性質跟當日家傭由原居地到港的情形一樣。

 

假如家傭不幸在港逝世,僱主需負責運送其遺體及遺物返國之一切費用。

 
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僱主須付遣散費,如家傭在遭解僱前,為僱主工作不少於24個月;以及她因裁員而被解僱,或在僱傭合約屆滿後,因裁員為由而未獲續約。而長期服務金則是家傭與同一僱主服務超過5年,如果僱主解除合約或不再續約,僱主需付長期服務金。

計算方法是:(月薪x2/3)x服務年資。

**有關外籍家庭傭工的常見法例問題,您可以參考勞工處的網頁:

聘用外籍家庭傭工僱主須知

bottom of page